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最新公告已公布一周有余,各地方省市食药监局的部署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,均以新版GSP认证规范为基本点,针对不同的地方性条件,严格执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知,对违反新版GSP认证规范的医药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整治。
自GSP政策发布以来,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,2000年7月1日为GSP认证规范第一次正式实施,首先开始对药品流通行业进行整顿,直到2013年6月1日,正式公布新版GSP认证规范,以及2015年7月1日针对新版GSP认证文件修订后再推出,对企业的软硬件设施、人员配备等都有了许多新的要求。为此,曾有不少医药企业持侥幸心理观望,直至2015年12月30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再发布公告,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逐一核查,督促其停止药品经营活动,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1月1日起关于新版GSP认证规范修订后情况整理
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,2015年12月31日前,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是否到期,都必须达到新修订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要求;自2016年1月1日起,对未通过新修订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。新版GSP认证期限已过,其中未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名单已经渐渐公布于众,各地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通过率也都有了结果,总结新版GSP认证情况可知,未能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多为单体药店,其中部分企业是因企业诚信问题而被取消GSP证书。
以南方几个省市的食药监局为代表,针对食品药品企业设立了黑名单,至2015年底,已经公布了五期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“黑名单”信息,共有49家药店被列入黑名单,受到处罚罚金、停止营业,甚至十年以内不允许开店的惩罚。还有部分省市为督促未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停止经营,全面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,并在2015年12月31日下发了通知。要求开展飞行检查、跟踪检查、日常巡查等,督促企业合规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。发现存在违反新版GSP等行为,要坚决收回或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,公开曝光相关信息并依法查处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并将持续加大药品飞检力度,对监管辖区问题突出、执法不严、失职渎职的,将采取“一案双查”、“一事双谈”、“一函双发”的形式,依法依纪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。
江苏省食药监局也在近期发布通告,要求严把进度关。并要求未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,2016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。截至2015年12月25日,共接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新版GSP认证申请632家,通过认证审评567家。
下面由北京堃堃科技有限公司摘录部分地区药店认证通过情况,供大家参考:
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以来,共发布了35个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依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组织认证检查,共有3329家零售企业(药店)符合《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》和《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》规定的内容。
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共发布了82个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并依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,共有2706家零售企业(药店)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企业拿到认证证书。
据山东食药监局公布,截至2015年底,已全面完成药品经营企业的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,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由2013年底的4800多家减少至3206家,数量减少了33.2%,同时,74.6%以上的零售药店实现了连锁经营。
连云港市原有零售连锁总部2家,含外地总部共有连锁门店62家,仅占全市零售药店5.7%。随着新版GSP的实施,大批的单体药店面临执业药师匮乏、营业面积不足等问题,不符合新版GSP要求。至2015年12月中旬,该市共有药品连锁企业17家,零售连锁门店687家,占全市零售药店比例超过55.6%,全市1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已有15家通过省局的新版GSP认证,473家药店通过新版GSP认证,还有2家申请认证的材料已报省局等待认证。
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称,全市1227家药品零售、批发企业通过了新版gsp认证检查,并取得gsp证书,通过率99.1%,11家未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被要求停业,对于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到期的,则要求其永久性关门停业。新版gsp认证再次提高了药品流通市场门槛。
截至2015年12月31日,泉州市共有20家药品连锁总部和1529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,部分无法通过认证的药店已经停业或转行。
从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截至2015年12月31日,未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52家,考虑到宁夏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,这项政策将灵活执行。对于到期,仍未通过认证的企业,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,依法注销其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对于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向监管部门提交GSP认证申请的企业,适当放宽期限,监管部门必须于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认证工作,认证通过即可继续经营。
截至2015年底,枣庄全市13家批发企业,1062家零售企业(新开办除外)已全部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,通过率达到100%,零售连锁率高达98%;电子监管入网方面,全年新导入药品经营企业1043家,全市批发和零售企业已全部入网,入网率和数字证书持有率均达到100%。
自2014年初开始实施,当时安庆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23家,药品零售企业1285家。截至目前,安庆市共有16家药品批发企业、1130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SP认证,7家药品批发企业、155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淘汰。批发企业通过率为69%,零售企业通过率为85%。